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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权属争议被“踢皮球”?田党胜律师:街道办不予受理决定被撤销,确权申请获重新处理

发布者:党胜土地拆迁律师团队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6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宅基地权属争议被“踢皮球”?田党胜律师:街道办不予受理决定被撤销,确权申请获重新处理

摘要

宅基地证被他人涂改、权属存疑,向街道办申请确权却被一句“法院正在审理”和“登记发证后不算权属争议”挡在门外。张某某陷入“法院不管、政府不收”的尴尬境地。田党胜律师精准援引《土地管理法》及国土资厅函〔2007〕60号的适用边界,指出街道办法律适用错误、怠于履职。最终行政复议机关撤销不予受理决定,责令街道办重新处理——张某某的确权申请重获生机。

一、明明有证在手,为何“法院不收、街道不管”?

宅基地使用权证上写的明明是自己的名字,可突然有一天发现,别人手里也拿着一张编号一模一样的证,使用权人却变成了别人的名字——这种“一女二嫁”的荒唐事,张某某偏偏遇上了。

张某某是广州市某区的村民,名下有两宗宅基地,19XX年依法取得《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证载使用权人为张某某,面积各81平方米,地上建有房屋。几十年相安无事,直到城中村改造启动,张某某才发现,案外人居然也持有了这两宗宅基地的使用权证——编号完全相同,但使用权人姓名处被白色涂改液覆盖,手写改成了别人的名字,仅加盖了村镇建设办公室的报建专用章。

张某某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结果法院裁定: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争议应由人民政府处理,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拿着裁定书,张某某转向街道办申请确权,却再次被拒——街道办拿出《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能否按权属争议处理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7〕60号),称“土地登记发证后已经明确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因此不属于权属争议,不予受理。

法院让找政府,政府说法院在审——张某某被“踢”了个来回。

二、田党胜律师的破局三招:从法律适用错误入手

从业二十余年、担任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广州律协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的田党胜律师介入后,没有急于纠缠于案件实体,而是先做了一件事——审视街道办不予受理决定的合法性

第一招:厘清“法院正在审理”的真相。 街道办称民事案件二审尚未审结,故不重复处理。但田律师指出:一审民事裁定已明确认定该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法院自身已将纠纷路径指向行政机关。申请人是依据法院裁定向街道办申请确权的,而非“同一事项重复要求”。更何况,在复议审查期间,二审裁定也已生效,维持了一审认定。

第二招:精准限缩国土资厅函〔2007〕60号的适用范围。 该复函确实规定“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但田律师指出:该规定的适用前提是“登记内容清晰、程序合法、权属状态稳定”。本案恰恰不满足——规划部门复函明确承认,原新滘镇存在“不更改档案存根”的操作惯例,存根与持证人持有的证件不一致的情况时有发生。换言之,证面信息本身存疑,权属从未“明确” 。这不是“登记后的异议”,而是“登记本身是否合法有效”的基础性权属争议,完全符合《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条的定义。

第三招:援引职权依据,锁定街道办的法定义务。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和《广东省土地权属纠纷处理条例》第五条均规定,个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纠纷,由乡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调处。街道办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法行使乡镇一级人民政府的职权,对辖区内的土地权属争议负有处理职责。

三、复议机关采纳代理意见:不予受理决定被撤销

案件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后,田党胜律师提交了详尽的代理意见和证据材料——包括查册资料、规划部门复函、民事裁定书、上诉状等。

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认定:根据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张某某与案外人提交的宅基地证编号相同、发证日期相同但使用权人不同,涉案宅基地使用权确实存在权属争议。街道办以“土地登记发证后已明确权属”为由不予受理,依据不足。同时,街道办以“民事案件二审未结”为由不重复处理,但二审裁定现已生效,街道办应结合法院裁判精神依法处理。

最终,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撤销《不予受理决定书》,责令街道办对张某某的申请事项重新作出处理。

张某某的确权申请,从被“一纸退回收”,宅基地权属确权不予受理决定、到重获受理机会。

四、田律师的办案启示: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守门人”

这个案件给当事人的最大启示是:行政机关以“不属于职权范围”为由不予受理时,首先要审视这个“不予受理”本身是否合法。

很多当事人在被行政机关拒绝后,要么自认倒霉,要么直接陷入实体争议的纠缠中。但田律师的做法是——先打“程序关” 。如果连受理的门都进不去,实体正义根本无从谈起。

从业二十余年,田党胜律师办理了大量土地林权、征收拆迁、行政诉讼类案件,曾受聘担任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花莞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代理过标的额超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近年来更承办了广西梧州高铁压覆矿产补偿案(标的数千万元)、广州天河冼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案(标的上亿元)等重大案件,均取得良好效果。这些实战经验告诉他:有时候,赢在“受理”比赢在“实体”更考验律师的专业功底。

如果你的土地权属、征收拆迁、建设工程纠纷也被行政机关以各种理由拒之门外,不妨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田党胜律师团队,值得你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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