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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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对股东人数有限制

作者:张颖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9日分类:法学论文浏览:189次举报

一、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对股东人数有限制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

  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的要求: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按照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张颖律师为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合伙人,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吉林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5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