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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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专职律师执业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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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欠债不还

作者:张颖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4日分类:法学论文浏览:211次举报

一、债务人欠债不还判刑条件

  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欠债人有条件偿还债务,但就是不愿意拿钱出来。在法院做出必须马上还钱的判决后,欠债人依然不予理睬,债主无奈只得再次上诉,这真的是把债主逼急了。一旦法院经过调查宣布进行强制执行,那么欠债人想赖账都不行了,有些欠债人脾气还很大,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打伤法院的工作人员,想以此来阻扰。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借贷不还”型诈骗要被判刑

  “借贷不还”型诈骗: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恶意报复、殴打债主会被判刑

  债主在多次没有收回欠款的情况下,就只有最后一步,那就是收集好证据然后去法院上诉。按理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债主要不到钱,就只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可是某些欠债人不这么想,他们就会觉得债主这是在故意找茬,就因为没有还钱,所以让自己难堪。在收到传票后,欠债人以还钱为借口把债主约出来,然后就是对着债主拳打脚踢。欠债人这样做的后果十分严重,不仅最后要老老实实还钱,而且自己也会因为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张颖律师为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所合伙人,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吉林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曾...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斌道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56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