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蓉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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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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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某与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法院判决支付货款170余万元

发布者:刘小蓉婚姻家事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9日|分类:合同纠纷 |69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向被告提供货物,双方未签订合同,被告一直未支付货款。双方签订了《供货结算协议》对货款进行了确定,约定:被告尚欠货款1732950元;2018710日前支付完该款项,若未按期支付,被告要承担延期利息及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开支;同时约定了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买卖纠纷中,一定要注意留存证据,即使要不到钱,也需要对欠款数额进行结算,双方签字盖章,这样诉讼的成功率将极高。

如有任何纠纷事宜,可联系楚盛律师团队!(楚盛律师团队由宁德才、周源、刘小蓉资深律师共同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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