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蓉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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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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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开庭后判决支持支付工程款

发布者:刘小蓉婚姻家事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9日|分类:合同纠纷 |53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甘某某与被告王某某、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冈某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陈玉、周源,被告到庭参加诉讼。原告承包被告的工程,工程完工后,被告未支付,但出具欠条,业主方的人员在欠条签字确认。被告不认可原告的主张,拒绝支付。经过庭审,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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