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为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委托本人作为代理律师,原告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补交社保、欠付工资、加班费等多项款项,合计约9万元。本人先后参加了仲裁、一审、二审,仲裁委员会、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均支持了本人答辩,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仅要求我方支付欠付工资约7000元。
用人单位遇到劳动者起诉,一定要应诉,虽然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但用人单位也是同样根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的权益。本案中周源律师就维护了用人单位的权益,为其避免了大额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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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开庭后判决支持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