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依律师
受人之托 忠人之事
18968833916
咨询时间:09:00-21:00 服务地区

哪些情况允许单方解除合同

作者:陈依律师时间:2024年10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次举报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陈依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1年
  • 18968833916
  • 浙江驰明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80.4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3次 (优于83.84%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133分 (优于79.11%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1篇 (优于73.01%的律师)

版权所有:陈依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5380 昨日访问量:7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