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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建房时受害,房主及施工方予以赔偿

发布者:杨俊律师 时间:2018年05月14日 56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刘某某常年承包农村建房工程,后将砌墙工程分包给原告,原告在砌墙过程中操作不慎导致受伤。

2、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宅不需要建筑资质,三层(含三层)以上则需要建筑资质,受建筑法调整,因此,房主发包时因根据房屋的不同情况选定不同的单位进行承包,以免因选任过失承担责任,同时,作为施工方应及时购买相应的意外保险,将施工中存在的风险提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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