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菊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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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专职律师执业4年
执业年限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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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发布者:彭菊梅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16人看过 举报

2026-04-29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中总结两点: 1.管辖权异议 跨省,历经区,市,省三级法院,最终成功在原告起诉地法院审理,判决,胜诉。 本案是劳务合同纠纷,代理律师向工程所在地银川某区起诉立案,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送至被告诉所在地。最终本案又成功返回到原告起诉地法院进行了审理 2.被告对全部诉求不承认。 被告方对原告的诉求全部不认可,对保证金30万不认可。 最终在代理律师提供的证据下,法院支持原告诉求。被告支付劳务费8万元,保证金30万元。

律师简介 专职律师,宝鸡市女律师代表,陕西法援护苗志愿律师;自2015年考取律师资格证,专职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十二年;西北...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陕西-宝鸡
  • 执业单位:陕西金宝(麟游)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10320********7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侵权、劳动纠纷
陕西金宝(麟游)律师事务所
1610320********75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侵权、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