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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发放工伤待遇的区分

发布者:韦长江律师|时间:2022年05月26日|分类:劳动纠纷 |504人看过

九、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发放工伤待遇的区分

(一)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工伤待遇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参保工伤保险的,下列工伤待遇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金

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

康复费

辅助器具费

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丧葬费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应当由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伤待遇

如果劳动者未在用人单位参保工伤保险的,则上述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工伤待遇均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保了相应雇主责任险,由雇主责任险支付的除外)。

无论劳动者是否参保工伤保险,均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参保了相应雇主责任险,由雇主责任险支付的除外)如下:

停工留薪工资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实务观点

1马某因工致残被评定为十级伤残,A公司未给马某缴纳社会保险,依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故马某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A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支付。马某因工致残且双方于201835日解除了劳动合同,A公司应支付马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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