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近期以来,在广东省公安厅统筹指挥下,深圳市公安机关根据企业报案线索破获某知名科技企业被侵犯商业秘密案,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7名,涉案金额超1亿元。深圳公安始终秉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深入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正如深圳市公安局环食药侦支队负责人所言:“在执法实践中,我们发现部分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对商业秘密的法律边界认知不足,有的员工离职后将原企业软件代码直接应用于新公司,这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警方破获一起重大侵犯商业秘密案
2023年9月,深圳某工业物联网展会现场,A科技公司团队在参观B科技展台时发现,B科技发布的新款工业振动传感器,其信号处理精度竟与A科技的核心算法高度吻合,定价却低了近30%。A科技随即向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报案。
警方立案侦查后锁定A科技前首席算法工程师韩某。韩某,37岁,计算机专业硕士,在A科技任职七年,主导开发了核心算法。2023年4月以个人发展为由辞职,三个月后入职竞争企业B科技。警方对韩某电子设备取证后发现:其笔记本电脑存有A科技代码仓库完整克隆,系统日志显示打包于离职前三天凌晨;移动硬盘含公司完整技术文档及未发布的第三版算法迭代文件;邮箱于离职前两周分批向B科技技术总监张某私人邮箱发送多份加密压缩文件。
2024年6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韩某提起公诉,认定涉案技术文件系A科技商业秘密,韩某以复制、传输方式窃取后披露给B科技,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3600万元,情节特别严重。
孙峥律师介入:以“保密性”要件为突破口
韩某被刑事拘留后,家属紧急委托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峥律师担任辩护人。
孙峥律师,吉林大学法理学硕士,拥有十五年公安、法院多岗位政法一线实务履历,先后任职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区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他同时持有律师证和专利代理人双资质,在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方面形成了独特的专业优势。在社会职务方面,入选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委员会和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双委员,受聘为深圳大学特聘讲师,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曾获评"深圳市优秀人民警察""深圳市优秀公务员""深圳市优秀共产党员""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接受委托后,孙峥律师依法会见被告人,调取全案证据材料,并委托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及技术鉴定机构对涉案证据展开专项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涉案技术信息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第4款,商业秘密须同时具备三项构成要件: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具有商业价值(价值性)、权利人已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保密性)。三项要件缺一不可,否则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前提即不成立。
公诉方对秘密性与价值性的举证相对充分——涉案算法未见于公开文献,公司以此完成融资并形成产品竞争力,商业价值明确。孙峥律师将辩护重点放在了“保密性”要件上。与此同时,他委托独立技术鉴定机构对涉案算法与公开领域技术信息进行非公知性比对,确保秘密性要件无争议死角;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权利人损失认定展开专项审计复核,逐项核减与涉案技术无直接因果关系的所谓“市场损失”,为后续涉案金额辩护预埋伏笔。
经调取A科技全套保密制度文件,孙峥律师发现了以下关键问题:
第一,保密协议形同虚设。公司《员工保密协议》签署于2016年,使用通用法务模板,对“商业秘密”范围的界定仅作原则性描述,未对具体技术文件进行密级分类或列举。
第二,权限管理严重缺失。公司内部代码仓库采用统一账号管理,技术部门所有人员——包括实习生及非核心岗位员工——均具有代码仓库的完整读取权限,未设置差异化访问控制。
第三,加密与审批机制缺位。公司对涉案算法文件未实施加密存储,亦未建立文件外发审批机制。
孙峥律师据此主张:保密措施的合理性应与技术的商业价值相匹配。权利人将估值逾亿元的核心算法置于无差异化权限管理的内部系统中,未采取与其价值相称的技术性和管理性保密手段,不满足《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保密性要件的要求。
三、案件启示与律师提醒
本案深刻揭示了科技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常见漏洞——重研发、轻保护,重协议签署、轻制度落地。即便技术再先进、价值再高,如果保密措施不到位,刑事追诉的法律基础就可能被动摇。
孙峥律师深耕深圳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多年,熟悉公安机关受案、立案、侦查以及法院审判流程,对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和办案要求具有较深理解。在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领域,他深谙技术鉴定、秘密点认定、损失审计的裁判规则,善于从“非公知性”与“保密性”两大法定要件入手精准破局。擅于从证据链条入手,精准甄别技术信息边界,在“黄金37天”的侦查阶段即介入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最大限度的法律保障。
商业秘密这条线,踩了就是刑事案。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对商业秘密的法律边界保持足够的敬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