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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养已婚女友一家,被骗240万谅解,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作者: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时间:2024年03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1次举报

王先生与张某网上相识,张某以虚假身份和婚姻状况与王先生恋爱。她营造精英形象,甚至带儿子冒充表弟约会,王先生对此深信不疑。王先生因为恋爱欠下巨债。公司老板察觉异常,发现张某已婚已育事实。劝王先生报警,案发后,张某的家人赔偿王先生150余万元,取得了王先生的谅解。张某以为得到谅解不会被处理,随后翻供,但最终被法院认定为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2万元。

很多人认为犯罪后得到被害人谅解就可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事实并非如此,还是有可能被判刑的,相关规定如下:

1、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2、所以在得到谅解书之后,仍然需要坐牢的情况也有可能会发生;

3、获得谅解书只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条件,但是不能免除刑事处罚;

4、谅解书是主审法官对被告人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而不是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5、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的,则被告人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说,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案件是由检察机关进行起诉的,并不是说受害人不准备起诉就不追究责任了。但是取得受害人谅解又达成谅解书,司法机关可以按照实际情况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这一案例再次提醒我们,在恋爱中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轻信他人,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备注:此文章为转载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的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长沙市法律顾问处,1981年改名长沙市第一律师事务所,1996年正式更名为“湖...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长沙
  • 执业单位: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31430000448811733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离婚、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