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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定进律师
执业资质:1330720**********
执业机构:浙江一仁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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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骆定进律师|时间:2026年08月02日|分类:综合咨询 |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是公司管理人,在公司破产清算时追收出资,股东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但是法院最后认定股东追收出资成立。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发现,法院在认定股东是否出资上,实际上观点还是比较明确的,不能仅凭提供有投资款备注的银行流水就可以,还要提供相应的账册,印花税依据,公示变更,股东出资证明,相应的股东会记录等,来全面证实股东已经实缴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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