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这个词听起来挺简单,很多人以为“感情不好”就离呗。可实践中,很多人因为离婚一年半载甚至更长时间离不掉,日子也过不好,简直就是在煎熬。
所以离婚诉讼,真正操作起来比你想象的复杂,你要搜集证据,有些案件光这个搜集证据的过程,没有专业律师帮忙就能拖垮你,证据不足,法官可能直接驳回!
更可怕的的是法庭上话说的不对或者行为表现不当,直接影响案件结果。法官虽然秉持中立,但面对某些理由和行为时,难免会产生负面印象。这并非针对个人,而是因为这些表现让法官觉得难以查清事实。
今天就来盘点一下哪些离婚理由和法庭表现,让法官一听就反感:
第一、只会空口说"感情破裂",啥也拿不出来。
《民法典》白纸黑字要求你证明"感情破裂",但很多姐妹只会说:"他根本不懂我""我们性格不合"。你说的这是什么?是你的感觉,你的感觉只有你自己能体会,法官可没法体会,法官要的是事实,不是感觉!
你得拿出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分居协议(如果有最好)、租房合同,水电费发票、亲友证言、居委会证明等。明确指出对方的过错并拿出出轨记录,家暴报警回执等。
可以参照《民法典》第1079条"感情破裂情形"(这里不写出来了,前面的文章都写过)。
第二、法庭上只会吐槽、抱怨,啰嗦、诉苦没重点
"他不做家务!""她天天骂我!"“他不管孩子”“他工资不给我”,家长里短的哭诉:婆婆一家都欺负我,对我不好,老公也不向着我等等。这是居委会调解现场的场景,不是严肃的法庭。
法官时间有限,听多了会不耐烦。你就直接说重点(如“因感情破裂,分居已满2年”等),拿证据说话。
把抱怨变证据:你说他不管孩子,那好拿出你自己管孩子的转账记录,家长群聊天截图,接送孩子的证据,日常陪伴孩子的证据等;他对你的"语言暴力"录音,微信辱骂记录等。
法庭上呈上,用证据说话。法官问你的时候你再说,不问你别乱说,问啥答啥。
第三、情绪失控、攻击对方
在法庭上辱骂或动手,只会让法官觉得你情绪不稳、沟通困难,甚至不利于孩子成长。抚养权就很难判给你。
正确做法:忍住,保持冷静。对法官来说,情绪越稳定的人越可信。见过太多法庭上有的姐妹一个劲的抱怨哭诉,甚至嚎啕大哭,嘛用没有,只会引起法官的反感。
第四、把法庭当"离婚试探器"
有些人起诉不是为了真离,而是想吓唬对方或者假离婚为了买房子,还有更过分的为了逃避债务假离婚。
这样做,你就和上面的行为一样错了。法官的时间很紧张,最恨浪费司法资源! 严重的可能被训诫,轻的诉求被驳回!
那你该怎么做呢?想清楚再起诉。涉及"假离婚"协议的务必提前找律师(当然你不用告诉律师是假离婚,否则律师不会做)!(多少人假离成了真离,还人财两空。
第五、撒谎、隐瞒关键事实
法官阅人无数,你说的话到底是真是假,法官心里有数会审查,比如虚报财产一旦被发现收入、财产造假,法官会直接质疑你的人品,判决时可能偏向对方,最后反倒坑了自己。
第六、威胁法官、质疑公平
有些人一旦法官没向着他,就怀疑对方是不是找人了,是不是对方有人脉,所以法官偏心,或在庭上叫嚣“不判离就闹事”,这是大忌。
正确的做法是不要争吵,如果你真有证据证明法官和对方有利害关系,可以当庭申请回避。事后若不服判决,通过上诉或纪检投诉解决问题,才是正确维权之道。否则即使你认为是对的也可能对你不利。
第七、反复坚持“莫须有”的指控
比如总说对方“出轨”,但除了微信聊天记录拿不出任何实证,无法证明对方出轨的事实。
法官很务实,若反复纠缠又没有证据,会被视为故意拖延时间,影响法庭诉讼进程,引起法官反感。所以如果你真的知道对方出轨了,从你发现那天起,就开始搜集证据。
第八、无视法律程序
更有甚者,为了拖延诉讼时间,假装精神病,装疯卖傻,问东答西,就是不配合法官调查。故意刁难法官,结局可想而知。
精神病是需要鉴定的,不是想装就能装的。就像有些刑事案件,杀人了为了不承担刑事责任,就装精神病,弄个假精神病证明,你想多了(除非哈那啥我不说了)。
第九、法庭上录音、搞小动作
以为自己很聪明,法庭上录音录像,未经法庭允许私自录音录像,是严重的藐视法庭行为,录音录像不仅不能当证据,还可能面临罚款。法庭纪律一定要听清楚。
第十、把“孩子”当筹码
有些人为了多分财产而争孩子,或为再婚而推孩子,孩子是你的什么了,对孩子这么不负责任。
记住,法官最看重孩子的健康成长,大人离婚首要解决的就是孩子抚养的问题。你若表现出自私,极可能失去抚养权,也失去孩子对你的信任和依赖。
当然有些确实是客观原因导致失去抚养权,比如经济条件确实不允许,给不了孩子更好的成长环境而失去抚养权,这也没办法,让孩子知道你的难处吧。
总之,别把法庭当情感直播间法官要的是法条+证据,证据不足别硬告,败诉后要等6个月才能再起诉! 你清楚了吗?如有问题可留言或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