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作为本案代理律师,我代理某防水工程公司起诉某建设工程公司,成功追回工程款、保证金及剩余材料定金,实现全面胜诉。
一、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签订防水施工劳务协议与材料买卖合同,约定原告承包某地老旧小区屋面防水工程。原告依约支付2 万元履约保证金、6 万元材料定金,并完成实际施工,工程量经被告方项目经理微信确认。被告长期拖欠工程款、拒不退还相关款项,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原告依法发送解除合同通知后,被告仍置之不理,原告遂委托我提起诉讼。
二、办案难点与应对
本案核心风险在于原告无对应施工资质,案涉施工协议依法无效。我及时调整诉讼思路,依据民法典及建工司法解释主张:合同无效但工程已实际完工并确认工程量,被告应参照合同约定折价补偿工程款。同时,我完整提交合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解除通知等证据,形成严密证据链。
三、庭审与判决结果
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放弃全部抗辩权利。法院经审理采纳我方全部主张,最终判决:
被告退还原告保证金 20000 元;
扣除实际使用材料款后,退还材料定金 43415 元;
支付原告工程款 30712.32 元,并按 LPR 支付自 2025 年 5 月 17 日起至付清之日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被告承担。
四、律师点评
本案是无资质施工、被告缺席类建设工程案件的典型胜诉案例。即便合同无效,已完工工程的折价补偿款、保证金、多付的材料款仍受法律保护。胜诉关键在于证据完整、法律适用精准、庭审陈述充分。即使对方失联、缺席庭审,只要事实清楚、证据扎实,依然可以通过诉讼全额维权。
李建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