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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有什么区别

作者:张芹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8次举报


二者在概念上存在着明显差异。

法定代表人特指依据法律及法人章程规定,有权利代表法人实施职权的负责人。
然而,中国法律采取单一法定代表人制度,一般情况下,人们会将法人的首席执行官视为其唯一且正式的法定代表。
然而,企业负责人作为普通人可以是法人代表,亦可为主要管理人员。
例如下文中所述,企业的董事长通常便是法定代表人;而企业负责人则可能涵盖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多重角色。
其次,两者在承担责任上也有所区别。
法人代表作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在遇到公司问题时必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追究责任过程中,不仅会对企业进行追责,同时还需追究相关负责人(包括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但若证明该事件与法人代表确实毫无关联,那么他们也需要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相较之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并不一定必须为法人代表,因此在承担责任方面自然有所不同。
例如,安全防火负责人因过失造成的责任与质量负责人之间便无任何关联。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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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学士,江苏德善(无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13年通过司法考试后取得律师执业证,执业至今,2022年取得高级企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江苏德善(无锡)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220********4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