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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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某、许某定作合同纠纷

发布者:董代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0日|分类:合同纠纷 |36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原告在梁集镇经营纸箱生意,自2023年4月7日其至2023年6月5日止,被告多次从原告处购买纸箱使用。自2023年4月7日起至2023年6月5日止,被告从原告处购买纸箱款共计53508元,其中4月份的货款系6200元,被告已于5月3日结清,现仍欠付原告5月至6月的纸箱款47308元。2023年4月23日,原被告签订了《纸箱定制合同》,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电汇,交货之后于当月30日与乙方对账,3日内货款付清,乙方逾期支付,甲方按货款金额1%,日收取滞纳金,到期未付停止供货。

2、双方的合同依法成立,原告也交付了相应的纸箱,原告认为被告拒不支付货款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

3、遇到不积极付款的一方,应当根据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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