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经济性裁员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面临严重困难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保护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但实务中,却被部分企业作为随意裁员的借口,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日,马律就此问题展开分析如下:
一、经济裁员的法定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比如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或进入重整程序;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比如连续亏损≥6个月且营收下降≥50%(需审计报告);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比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企业无法经营。
二、经济裁员必经的法定程序:
一)内部决策阶段
1、股东会/董事会通过裁员决议(需载明裁员原因、规模、时间);
2、审计机构出具经营状况报告(证明符合裁员条件)。
二)民主程序阶段
1、 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 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三)裁员实施阶段
1、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三、对经济裁员的限制:
一)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且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此类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二)裁减人员时,禁止裁员的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企业违法裁员的法律后果:
1、支付2N经济赔偿金;
2、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3、责任人可能面临失信惩戒;
4、未依法支付补偿金的,除补足经济补偿金外,还可能被追加承担50%赔偿金。
五、员工维权:
1、同公司协商
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了解裁员的原因和后续安排,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如按照法律规定争取合理的经济补偿等。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沟通记录。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公司的违法行为,请求其介入调查并督促公司依法处理裁员事宜。
1、申请劳动仲裁
对裁员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起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若公司不履行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企业应规范自己的裁员行为,确需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必须依据法定的经济裁员的条件和程序进行,避免因违法经济裁员,让企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等风险。员工若遭遇违法经济裁员,可及时依法维权,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