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男女双方在结婚前会签订婚前协议,希望提前把财产划分清楚,避免日后产生矛盾。不少人以为只要双方签字,婚前协议就具备完整法律效力,一旦后续起诉离婚,就可以完全按照协议执行。但在离婚诉讼实务中,存在不少婚前协议被法院认定无效的案例。部分协议内容还会涉及财产继承相关约定,需要离婚律师、继承律师共同把关,平衡婚姻财产与财产继承的法律边界。本文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梳理婚前协议无效的常见情形。
第一,协议约定限制人身权利,相关条款直接无效。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姻自由是法定原则,如果婚前协议中约定一方不许提出离婚、离婚之后不得再婚、放弃抚养权等内容,这类违背人身自由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便双方自愿签字,后续发生离婚诉讼,该类条款会被判定无效。离婚律师提示,婚前协议只适合处理财产,不能用来约束人身身份行为。
第二,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一方以隐瞒重大事实、威胁逼迫等方式,让另一方在非自愿的状态下签署婚前协议,受胁迫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协议。如果后续起诉离婚,被胁迫方需要提交对应的证据,证明签署协议并非自身真实意愿。一旦协议被撤销,财产就需要按照法定夫妻财产制度重新分割。若资产当中包含财产继承所得,继承律师可以协助区分遗产属性。
第三,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部分当事人会在婚前协议中提前处置还没有发生的财产继承,或者约定剥夺一方赡养老人的义务。这类内容违背法律规定,相应条款无效。婚前协议不能替代遗嘱,如果想要规划财产继承,应当另行订立规范遗嘱,不能全部寄托在婚前协议当中。
第四,形式要件存在瑕疵。婚前协议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单纯口头约定很难留存证据。如果协议是一方单独拟定,存在明显不公平,同时没有向另一方充分披露全部财产,在离婚诉讼当中也有被挑战效力的风险。
总而言之,婚前协议是保护婚前财产的工具,但并不是签完就高枕无忧。很多当事人自行草拟协议,出现条款无效,等到起诉离婚才发现无法使用。如果您需要拟定或者审核婚前协议,欢迎咨询上海家理律所,专业离婚律师、继承律师可以结合你的财产情况,兼顾离婚风险与财产继承规划,出具合法有效的协议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