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君律师
王天君律师
辽宁-抚顺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发布者:王天君律师 时间:2022年07月18日 732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中的当事人本以为自己参与投资活动,但是却以发展下线的方式参与到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经营活动当中,本身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是由于她的下线发展的人数和资金数额巨大,导致她的犯罪数额也被加上去了。在此提示和建议对于一些投资活动,一定要看这个公司的资质,它是否属于正规的投资理财机构,是否有金融许可证,否则自己在不经意间就犯罪了。

同时对于类似于传销发展下线的经济活动一定要警惕小心,不法分子就是抓住了投资人想要追求提投入,高收入的投机心理。

在案件的办理过程当中感受最深的是所有工作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前给检察院写法律意见很有必要,这对定罪量刑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对于此类案件,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于量刑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王天君律师,现执业于辽宁红叶律师事务所,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公司法,破产清算的诉讼及非诉业务,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抚顺
  • 执业单位:辽宁红叶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420********9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民间借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