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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鸣律师
执业资质:1410120**********
执业机构: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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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丁一鸣律师|时间:2019年09月04日|分类:合同纠纷 |295人看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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