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嫌疑人陈某从事网约车运营业务,2019年3月份开始,一名名为“阿某”的人偶尔让嫌疑人帮其接乘客,一般是从温塘送到道滘或茶山,“阿某”将接乘客的具体地点通过微信发送定位给嫌疑人,嫌疑人按定位地点去接乘客,一次收取车费130-150元。后“阿某”被抓,公安机关指控嫌疑人与“阿某”合谋带境外人员非法入境。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存在多次组织、组织多人、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等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陈某若以该罪名定罪量刑,将面临二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
【办案经过】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接到家属委托后指派郑萌律师为其辩护,通过和陈某某多次会见交流,深入了解案后,辩护人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拟写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及法律意见书,最终办案机关对陈某某作出取保候审决定。辩护人认为,本案嫌疑人实施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载客行为,其不是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组织者,主观上没有将他人送出或带入国(边)境的意图,且嫌疑人的运输路线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国(边)境范畴,“阿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早就在外国人进入中国国境内时就已经结束,嫌疑人仅是收取正常的车费,没有从他人偷越国(边)境中获利。律师向办案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及法律意见,办案机关最终采纳律师意见,对嫌疑人予以取保候审。
案件结果
东莞市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犯罪嫌疑人重获自由。
案例评析
本案嫌疑人家属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介入案件,接受委托后,辩护人立即会见嫌疑人,对案情有基础判断后,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了解现有证据,再针对性提出嫌疑人与“阿某”非共同犯罪,从而最终达到了取保候审的良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