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成功帮助当事人争取缓刑
【案情简介】:2001年7月4日晚,被告人唐某平驾驶机动车在东莞市道滘镇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肇事后,被告人唐某平弃车逃逸,公安机关认定其负事故全部责任。后被告人于2017年9月7日抓获归案。
【律师策略】
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后,经过多次与唐某平会见及深入案发现场了解案件细节情况,团队律师共同为唐某平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被告人一直未能与受害人家属达成和解,更没有取得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但这些对能否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判处缓刑都有非常大的影响。但由于被告人家庭经济条件确实较差,被害人也一直未能够放下怨念,刚开始一直不同意谅解事宜,导致取保候审一直未能得到办案机关批准,后团队律师也积极协助被告人争取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多次与被告人家属到被害人处登门道歉、协商赔偿事宜,在判决前取得了被害人谅解书,最终法院综合考量作出了缓刑判决。
【案件结果】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最终对唐某某作出判三缓四的结果。
【案例评析】
交通肇事类案件,如何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化解双方的社会矛盾,也是作为辩护人应该深思的问题。在办案过程中,如何将办案经验和法律规定合理结合起来,如促成和解,认罪认罚,尽全力争取每一个案件,穷尽一切法律手段,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只有如此,辩护人的价值才能真正得以彰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