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大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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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老赖?老赖的“福利待遇”如何?

发布者:杨大为律师|时间:2019年05月31日|分类:私人律师 |1086人看过


 

一、什么是“老赖”?

   “老赖”,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是指失信被执行人,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信息:截止2019年5月24日,共有14013832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文主要介绍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法律规定。


二、什么人会成为“老赖”?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被执行人具有上述规定第2项至第6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三、成为“老赖”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会被限制消费,对工作、生活将造成严重影响;

(二)会被媒体曝光,法院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通报。

(三)会被罚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经两次传票传唤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拘传。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高可判7年)。


四、如何脱掉“老赖”的帽子?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6.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7.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二)纳入期限的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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