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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戒指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谁所有?

发布者:德和衡婚姻团队律师|时间:2020年04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543人看过


结婚戒指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是按共同财产平分,还是归女方一方所有?这要考虑两种情况,一是婚前赠与,二是婚后赠与。也就是说,是登记结婚之前赠送的,还是登记结婚之后赠送的。

如果戒指是婚前男方或男方父母购买,赠与交付给女方,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应该归女方一方所有。


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戒指是婚后男方或男方父母购买,赠与交付给女方,同样属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离婚也应该归女方一方所有。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虽然戒指是婚后购买,但是在结婚后仅归女方个人使用,且购买时就专门赠与女方,那么应当认定为“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这也符合夫妻双方购买戒指时的意愿。


也就是说,无论戒指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都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离婚也是归女方一方所有:戒指是在婚前购买并赠与,应当视为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对女方的一种赠与,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戒指在婚后购买并赠与,也应当认定为女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归女方个人所有。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解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仅限由一方单独使用、专用的生活物品,如个人的衣服、鞋、帽、配饰等,一般会将个人作为个人财产处理。但如果价值较大,如贵重的首饰等,或有投资等其他作用,即使为一方专用,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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