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经过
2020 年 8 月 18 日,24 岁的王女士因心悸、胸闷前往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房间隔缺损、三尖瓣少量反流、肺动脉高压,当日办理住院。8 月 21 日医院行经皮房间隔缺损封堵术,术后次日封堵器脱落,手术失败。医院紧急为其行全身麻醉下房间隔缺损修补术 + 封堵器取出术,术后转入 ICU,共住院 20 天,9 月 7 日出院。
本次诊疗医疗费合计 71246.28 元(医保统筹支付 26562.05 元,个人自付 43584.3 元),院外购药 2080 元。王女士认为封堵器脱落系医院未尽诊疗注意义务、存在明显医疗过错所致,遂委托河南苍穹律师事务所李腾龙律师代理维权,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向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药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
二、律师办案过程
(一)梳理案情、固定关键证据
李腾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就诊、手术、术后异常及费用明细,锁定核心争议:医院诊疗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封堵器脱落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指导当事人完整收集住院证、病历、费用清单、票据、外购药发票等,形成扎实证据链。
(二)聚焦争议、制定诉讼策略
针对医院 “诊断正确、方案无误、风险已告知、属临床不可避免” 的抗辩,李腾龙律师确立三点核心思路:
(三)庭审质证、有力反驳抗辩
庭审中,李腾龙律师提交全部证据并专业质证,明确指出医院病历仅能反映诊疗过程,不能证明无过错,反而印证首次手术失败事实。针对医院 “风险告知即免责、未造成伤害” 的观点,律师强调:风险告知不能免除过错责任,医院无证据证明王女士存在导致封堵器脱落的行为,二次手术造成额外身体创伤与经济损失,医院理应赔偿。
三、判决总结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医院封堵术后次日封堵器脱落,导致患者二次手术,过错明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采信李腾龙律师核心代理意见,作出(2020)豫 0802 民初 3942 号民事判决:
四、律师信息
李腾龙律师|执业机构:河南苍穹律师事务所(焦作)
专注:焦作医疗纠纷、医疗损害责任、人身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纠纷
特点:深耕焦作本地医疗纠纷,熟悉本地裁判规则与医院诊疗规范,擅长从病历中精准锁定过错点、制定高效诉讼方案,全力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焦作医疗纠纷维权,找李腾龙律师,专业、高效、本地经验足。
李腾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