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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云龙律师代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胜诉,成功改判支持全部税费诉求

发布者:丁云龙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25日 2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丁云龙律师代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胜诉,成功改判支持全部税费诉求
丁云龙律师专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改判、合同解释、税费承担、格式条款法律实务,凭借精准案情分析、专业法律论证与强势二审抗辩,成功代理当事人张某,在二审程序中实现关键改判,全面维护出租人合法权益。
一、详细基本案情
张某与某教育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金为税后租金,出租人不承担税费,租赁期间产生的全部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后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再次明确租赁期间税费由承租方负担。张某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全部税费。
后因税费承担产生争议,张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仅支持部分税费,认定个人所得税由出租人自行承担,驳回张某其余诉讼请求。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委托丁云龙律师提起上诉。
二、丁云龙律师核心代理思路

合同约定清晰有效:租赁合同明确为税后租金,税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不存在约定不明。
个人所得税属于租赁产生税费:案涉个人所得税基于财产租赁所得产生,属于案涉租赁交易项下税费。
格式条款不利解释:案涉合同为承租方提供的格式文本,应作出对出租方有利的解释。
纠正一审法律适用错误: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对税费承担进行约定,约定优先于法定。

三、案件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丁云龙律师代理意见,依法改判:

1.维持一审已支持的税费金额;
2.增判由承租方承担个人所得税部分;
3.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本案实现二审关键改判,张某应获款项得到全额支持。
四、案例专业亮点
本案充分展现丁云龙律师在房屋租赁、合同解释、二审诉讼、税费承担、格式条款领域的专业优势,通过精准法律适用与严谨论证,成功实现一审改判,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取得高质量胜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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