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做出判决后主动履行判决的较少,一般都要走强制执行程序,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般都要给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果提供不出来,法院也很少积极主动的替申请人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这样可能导致官司打赢后很长时间都不能将钱款执行到位。为尽量避免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将被告及他们的配偶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执行人员,以便取得好的执行效果。今天聊一聊如何查询被告的财产信息。
自然人财产信息
第一、通过与被告的来往的交易记录、银行流水、合同等文件查询被告的银行账户。
第二、查询被告的房产,可以委托律师去房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一般要去被告的户籍地和居住地的房管局先查询被告的房屋坐落信息及房屋登记信息的存根,然后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的查封、抵押信息。
第三、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到银行调取被告的银行账户信息。
第四、申请法院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告的银行账户信息。目前全国上千家银行都已经纳入执行查控系统,法院通过该系统就能对被告银行账户实施查询和冻结措施。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的,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查询申请,由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查封、冻结措施。
公司的财产信息
第一、到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开户情况;
第二、到工商局查询企业基本情况,其中有企业银行开户情况,如果是外资企业或者私人企业有审计报告,可以从审计报告中查询企业存借款银行;
第三、到国税局查询企业缴纳增值税账户;
第四、到地税局查询企业缴所得税或营业税的情况;
第五、到电信局查询企业电话费从哪个账户缴纳
第六、到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查询企业缴纳水费、煤气费等账户;
第七、到电力局查询企业缴纳电费的账户;
第八、以采购的身份电话谈业务,问对方将钱打到哪个账户;
第九、通过银行查银行,通过查询银行来往账户及单据,摸清对方的资金走向;
第十、通过职工发放工资所在银行倒茶企业存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