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杨XX,男,1981年12月1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骑龙村凤凰坝组5号
被申请人:熊XX,女,1968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52号
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玖万叁仟元整(¥93 0000元)或扣押被申请人价值相当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熊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为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实现申请人的合法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玖万叁仟元整(¥93 0000元)或扣押被申请人价值相当的财产,以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
此致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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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