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
于甲于2013年5月入职于乙国际家具公司沈阳分公司,从事销售设计顾问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最后一次合同期限为自2017年4月1日至无固定期限,乙国际家具公司沈阳分公司为于甲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从2024年下半年10月开始经常存在不按时发放工资情况,2025年4月乙国际家具公司沈阳分公司欲以于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给付的经济补偿金远低于法定标准,于甲不同意。于是乙国际家具公司沈阳分公司开始以降薪、待岗等措施逼迫于甲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2025年5月于甲找到王永远律师,王律师认为于甲想要获得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可以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于是,于甲委托王律师代理处理。王律师根据案件材料,帮助于甲书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指导于甲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乙国际家具公司沈阳分公司。之后代理于甲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乙国际家具公司沈阳分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经济补偿金以及未休年假工资等。
【审理】
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认定于甲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成立,乙国际家具公司沈阳分公司应当向于甲支付经济补偿金,最终裁决乙国际家具公司沈阳分公司向于甲支付拖欠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未休年假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65976元。
【评析】
本案是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索要经济补偿金的成功案例。依法如果是劳动者因本人原因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比如如同本案情形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再比如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王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现在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被迫解除合同的,裁判机构审查的越来越严格的,不像之前只要基本上满足字面含义就可以裁判解除理由成立。现在审查严格体现在多方面,比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可能审查未及时支付的原因、拖欠劳动报酬的时间、拖欠的是否为劳动报酬等,再比如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可能审查是欠缴还是未缴、用工前期未缴纳后期缴纳了劳动者是否享有解除权等。所以,有很多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最后被裁判机构认定为不成立,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您准备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索要经济补偿金的,建议先找律师咨询然后再做,这样会大大的增加您的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