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利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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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案·缓刑实录】停车场冲突致人轻伤,陈律师精准辩护守住缓刑结果,避免实刑风险

发布者:陈利勇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06日 38人看过 举报

2026-07-06

律师观点分析

我是陈律师。近期办结的这起冀南地区停车场冲突引发的寻衅滋事案,让我再次体会到:庭前把证据吃透,才能在庭审时帮当事人把“纸面上的从轻情节”变成“判决书上的实利”。

我的当事人(下称A某)与亲属驾车离场时意外撞断道闸杆,与保安爆发肢体冲突,致两人轻伤。侦查阶段A某已被取保,但检察院起诉时仍建议实刑量刑。家属找到我时最担心的就是“会不会收监”。

接手案件后,我第一时间调取现场完整监控,逐帧复盘事发经过,发现本案虽发生在公共场所,但确有明确起因,且被害方在言语上存在明显挑衅。我确立了核心辩护策略:一方面尊重当事人认罪认罚意愿,不做无谓的定性之争;另一方面集中火力夯实“自首+赔偿谅解+初犯”三大从宽情节,并向法院提交详细的《社会调查情况说明》,证明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

庭审中,我重点向合议庭强调:A某系在亲友规劝下主动到案,到案后始终稳定供述,完全符合自首认定条件;案发后其家属已代为全额赔偿被害人,并取得书面谅解,社会矛盾已经化解;A某此前无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系偶发冲动。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我方辩护意见,认定A某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综合全案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A某当庭获释,回归家庭与生意。

这个案子给我的启示是:对于已经达成谅解的伤害类、滋扰类案件,辩护律师的价值不在于“死磕定性”,而在于用扎实的证据和理性的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最优的量刑结果。

——陈律师 刑辩手记


本律师执业十七年,主攻刑事辩护、金融、房地产、物业服务、保险合同等业务领域,尤其在金融、物业服务板块积累了极为丰富的实操...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邯郸
  • 执业单位:北京市盈科(邯郸)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420********53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
北京市盈科(邯郸)律师事务所
1130420********53 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