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学生在校园内发生人身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致害方因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受害方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可减轻对方责任;学校未尽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正当防卫的成立需满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等要件,嬉闹中追赶拉拽不构成正当防卫。
曹倩律师
未成年学生在校园内发生人身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致害方因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受害方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可减轻对方责任;学校未尽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正当防卫的成立需满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等要件,嬉闹中追赶拉拽不构成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