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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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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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要来了?

发布者:刘学律师|时间:2019年07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382人看过


离婚“冷静期”要来了?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提出意见

草案第854条这样规定:第八百五十四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种的规定就是所谓的把协议离婚中的冷静期加入到法律规定中,双方协商一致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到底是否需要冷静呢?我觉得见仁见智吧,司法实践中见多了那种脑子一热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吵要离婚的,这样的夫妻确实需要冷静期,用不着一个月,估计一天可能就冷静了,一般遇到这样的当事人我们也就帮助其解答一些基础法律问题后劝和好。但,实践中也真的不乏那种婚姻生活真的很痛苦,双方好不容易达成一致解除婚姻关系,让这一个月的冷静期给泼盆凉水,俗话说的好“夜长梦多”等熬过这30天双方多数会因为财产和抚养权问题再发生纠纷不得不诉诸法院,要想愉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基本是不可能,不打个两三个回合的官司是无法达到目的,最后婚姻关系是解除了,双方却扒了层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规定: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冷静期”的规定很可能会造成一方的出尔反尔,导致离婚会更加困难,也会增加法院的工作压力。协议离婚到底是否需要冷静期呢?冷静期规定多长时间比较好?大家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在我看来既然离婚那么难,那大家结婚的时候是否应当冷静冷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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