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
本案案情较为简单,劳动者认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我们代表公司方,在查阅证据材料后发现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辩称,未看到合同,仅在尾页签字,且单位未将合同交付劳动者,认为:未交付即视为未签订。
律师点评: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根据法律规定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即使单位未交付劳动合同,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意见和建议:
站在公司角度,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人事制度的制定,要咨询律师,在法律顾问的协助下予以完善,避免纠纷;
另外,本案中劳动者对于法律规定的检索存在问题,其在网络上检索出的“未交付劳动合同视为未签订”其实并没有这么一条法律法规,劳动者在遇到该类情况时还是要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