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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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专职律师执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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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书

作者:王鹏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文书浏览:9621次举报

申请执行书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申请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双方因 一案, 人民法院 字第 号判决书(调解书)判决(调解)后,现判决书(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未(全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中规定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你院申请予以执行。

申请执行事项: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王鹏律师于2012年10月执业,现执业于四川展正律师事务所,2023年7月被广安市司法局广安市律师协会评为2019—20...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广安
  • 执业单位:四川展正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1620********7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