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工伤工亡赔偿计算标准
十级伤残:
1、医疗费:工伤保险医保范围内,按实核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20元/天
3、交通费、食宿费:按实核算
4、康复治疗费:按实核算
5、辅助器具费: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实核算
6、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就诊医院连续不间断诊断证明,一般不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
7、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按实核算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个月*职平工资8765元/月=26295元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个月*职平工资8765元/月=26295元
九级伤残:
1、医疗费:工伤保险医保范围内,按实核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20元/天
3、交通费、食宿费:按实核算
4、康复治疗费:按实核算
5、辅助器具费: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实核算
6、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就诊医院连续不间断诊断证明, 一般不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
7、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按实核算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职平工资8765元/月=52590元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职平工资8765元/月=52590元
八级伤残:
1、医疗费:工伤保险医保范围内,按实核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20元/天
3、交通费、食宿费:按实核算
4、康复治疗费:按实核算
5、辅助器具费: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实核算
6、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就诊医院连续不间断诊断证明, 一般不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
7、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按实核算,生活护理费:评定伤残等级后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根据生活不能自理程度按职平工资50%、40%、30%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个月*职平工资8765元/月=78885元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职平工资8765元/月=78885元
七级伤残:
1、医疗费:工伤保险医保范围内,按实核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20元/天
3、交通费、食宿费:按实核算
4、康复治疗费:按实核算
5、辅助器具费: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按实核算
6、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就诊医院连续不间断诊断证明,一般不超过12个月,超过12个月的需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
7、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按实核算,生活护理费:评定伤残等级后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根据生活不能自理程度按职平工资50%、40%、30%支付。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本人工资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个月*职平工资8765元/月=105180元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2个月*职平工资8765元/月=105180元
另:
1、 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 五六级伤残,视情况保留劳动关系或经工伤人员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3、 七级至十级伤残,或保留劳动关系不退出工作岗位,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经工伤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工亡赔偿标准:
1、医疗费:工伤保险医保范围内,按实核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20元/天
3、丧葬费:6个月职平工资为46992元
4、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生前本人工资,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人员生前本人工资。
5、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倍*39251=785020元
一、2018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8765元/月
二、2018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