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情侣关系间转账,之后分手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现在恋爱中的情侣相互给付财物相当普遍,双方关系亲密时对此类经济往来大都不十分在意,但分手后又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至法院。此类民间借贷案件特点是:大多数额相对较小但存在多笔,双方当事人对借款事实争议较大,常欠缺借条等书面借贷合意凭证,多数借款未约定利息、还款期限,出借人起诉依据是各类电子转账凭证,对方常以案涉款项为赠与或用于恋爱期间共同消费为由进行抗辩。
这种情况下,怎么处理?律师分析如下:
情侣之间频繁转账,在认定法律关系时,需结合相关证据材料,探寻双方之间有无建立民间借贷关系的真实意思表示,综合判断双方之间借款合意的形成,以及资金交付的合理性。
若认定存在借贷合意,又有借款事实,应认定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被告主张涉案款项为赠与的,认定时需要结合财物金额的大小以及是否以结婚为目的进行判断:
(1)情侣之间的赠与行为与双方恋人关系密不可分,其中包含了联络感情和表达爱意的意思表示,为表达感情而给予的小额财物属于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赠与方不能要求返还;
(2)对于大额的金钱赠与,当事人往往以结婚为目的,可视为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若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关系,赠与一方的赠与目的无法实现,接受赠与的一方构成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
律师温馨提示:
1.注意留存借贷证据。
情侣之间若发生借贷行为,应尽可能保留书面证据,最好写有借条,款项支付应尽量采取转账方式,以便留存凭证。
2.不存在借贷慎重留痕。
若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即使是情侣也应慎重留痕,不要以出具借条、欠条的形式表达忠实、爱意或补偿。
3.积极应诉和谐为上。
情侣分手后发生经济纠纷时,双方应积极协商处理,最大限度降低纠纷对双方的影响,对于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当积极面对认真举证、说清情况,切莫刻意躲避,造成案件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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