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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数据小报(八月刊)

2017-09-04
2017年09月04日 | 发布者:林振富 | 点击:572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在刚刚过去的8月份,多地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内蒙古自治区公布201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调整2017年度工伤伤残津贴;东莞市公布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本期小报就人力资源管理常用的8月热点数据变化进行

在刚刚过去的8月份,多地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内蒙古自治区公布201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广东省调整2017年度工伤伤残津贴;东莞市公布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本期小报就人力资源管理常用的8月热点数据变化进行分类整理呈现,以飨读者。


1

工资指导线


8月份,以下地区公布了企业工资指导线:


地区

详细内容

法规依据

江西

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不设上线。

《关于发布江西省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吉林

全省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2%,中线(基准线)为7%,下线为3%。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福建

企业货币工资增长指导线的上线为12%,基准线为8%,下线为3%。

《关于发布福建省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云南

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3%、增长基准线为7%、增长下线为3%。

《关于发布云南省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2

其他热点数据


1. 内蒙古自治区公布201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8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15个区,二连浩特市等2个计划单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0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6元/小时。


2. 广东省公布2017年度工伤伤残津贴


8月22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布《关于2017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广东省调整工伤伤残津贴,调整比例按照2016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5.5%左右确定。经调整,预计广东省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月平均伤残津贴约为3270元。


3. 广州市拟规定独生子女护理假


8月21日,广州市法制办发布《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最多15天。


4. 东莞市公布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8月1日,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根据规定,缴存基数上限为22995元,下限为1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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