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吴某于2025年2月7日入职电子公司处,任成型一职,但电子公司没有依法为吴某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电子公司没有依法为吴某缴纳社会保险,并长期不及时发放工资,吴某于2025年12月10日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
吴某认为,电子公司未与吴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不及时发放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其行为已严重损害吴某合法权益,一个的机会,吴某联系到了笔者,要求代理他的案件,笔者接受了他的委托。接下来申请了劳动仲裁。
仲裁裁决
仲裁庭经过开庭审理后,于2026年3月18日,作出裁决:
1、支付经济补偿金6438.38元;
2、支付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4776.97元。
就这一张纸,让企业多赔了将近8个月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简单说:从你入职的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如果公司还没和你签书面合同,这11个月里,每个月公司都要额外再付你一倍工资。
律师提醒以下几点:
千万别拖!
很多人知道有这笔钱,但拖着不去告,结果过期作废。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如果你在职期间一直没签合同,仲裁时效从离职那天起算1年。
如果你已经离职,就从离职当天起算1年。
超过1年没申请仲裁,法院就不会再支持你了。
建议:发现自己没签合同的,别等到离职,可以一边工作一边收集证据,随时准备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