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庭律师
张国庭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内蒙古-包头专职律师
17604893666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9:00-22:59

婴儿获赔27万抚养费:张国庭律师为事故遗属争得82万赔偿

发布者:张国庭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59人看过 举报

2026-08-28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为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引发的侵权赔偿纠纷。2024年4月13日,苏某某驾驶小型汽车与王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苏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肇事车辆在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市中心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原告方为苏某某的五位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母亲甲、配偶李某某、长子乙、次子丙、三子苏某1(事发时仅7个月龄),诉讼请求总额达845,327.34元。
二、代理思路与诉讼策略
作为李某某及苏某1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国庭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迅速厘清代理思路。首先,确认原告主体资格完备,通过提交村委会证明、户籍信息、结婚登记表、出生证明等证据,充分证明李改春作为配偶、苏某1作为幼子的法定继承人身份。其次,精准锁定赔偿责任主体,明确被告王洪君为直接侵权人,被告某财险某中支公司为保险赔付义务方。第三,系统梳理赔偿项目,严格依照《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逐一核算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三、庭审中的关键作用
庭审中,张国庭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展开有力辩论。针对保险公司对误工费的异议,结合案件事实阐明受害人虽登记为“无业”,但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和经济支柱,其误工损失客观存在。在精神抚慰金问题上,法院采纳同等过错比例酌减为2.5万元,张国庭律师对此保持理性认可,体现专业判断力。最终,法院认定总损失1,452,810.19元,判决保险公司赔付825,405.10元,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绝大部分。
四、案件结果与律师价值
本案判决结果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李某某及其幼子苏某1的合法权益,为失去顶梁柱的家庭争取到足额赔偿,尤其保障了年仅7个月的苏某1至成年前的全部被扶养人生活费274,116.5元。张国庭律师在证据组织、法律适用、庭审辩论等各环节发挥关键作用,彰显了律师在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案件中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专业价值。

张国庭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内蒙古金矢(土默特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工伤赔偿、劳动...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包头
  • 执业单位:内蒙古金矢(土默特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0220********81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民间借贷
内蒙古金矢(土默特右)律师事务所
1150220********81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民间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