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回顾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买卖合同拖欠货款纠纷。原告是一家塑业公司,长期向被告某建筑科技公司供应玻璃胶瓶。双方通过微信沟通订货、对账,2024 年 7 月确认被告尚欠货款 47800 元。被告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名自然人股东),该股东同时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经多次催讨无果,原告将公司和股东一并诉至法院。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还款,股东个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律师办案思路
一、没书面合同?微信记录照样能当 “铁证”
很多小微企业做生意全靠微信联系,不签正式合同,一旦欠钱就担心维权无门。律师接手后,核心第一步就是把电子证据固定扎实:
二、精准起诉:告公司 + 告股东,“双被告” 保障回款
本案关键亮点,也是律师的核心策略 ——追加一人公司股东为共同被告:
三、诉求合理:利息按法定算,维权费用依法要
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帮原告确定合理诉求,不漫天要价,确保法院支持:
四、被告不到庭?缺席判决,证据扎实就赢
被告公司和股东拒收传票、拒不到庭,看似能 “躲债”,实则放弃了答辩、举证、质证的所有权利。律师庭审中清晰出示微信聊天记录、对账记录、通话录音等完整证据链,严谨说理,法院直接采信我方主张,依法判决支持全部核心诉求。
石娉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