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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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纠纷:法律的温度与正义的守护

发布者:陈丹律师 时间:2025年11月26日 365人看过 举报

2025-11-26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

张X(原告)与李X(被告)曾是夫妻,育有一女王五20241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李X抚养,张X可随时探望。然而,离婚后,李X多次拒绝张X的探望要求,甚至设置障碍阻碍母女相见。无奈之下,张X委托陈丹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李X虽未到庭,但通过亲属提交书面答辩,提出张X之前的探望行为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并要求调整探望方式及支付抚养费。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X作为母亲享有探望权,李X应予协助。综合考虑孩子利益和双方意见,判决张X每两个月可探望女儿一次,每次两天,具体时间为每两个月月末的周六、周日早九时至晚八时,李X可指定人员跟随。同时,驳回张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张X承担。李X关于抚养费的要求因未提起反诉,本案未予处理。

案件心得

本案中,陈丹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凭借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张X争取到了合法的探望权。她不仅关注法律条文,更注重案件背后的人性与情感,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母女团聚的愿望。陈丹律师的坚持与专业,展现了法律人的温度与担当,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探望权不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更是亲情的维系,法律的公正裁决为破碎的家庭带来了一丝慰藉,也为孩子成长营造了相对完整的亲情环境。


陈丹律师,中共党员,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首席律师;专注办理婚姻家事类诉讼及非诉案件,业务范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陕西-西安
  • 执业单位: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6101201711879818
  • 擅长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庭、法律顾问
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
16101201711879818 离婚、继承、婚姻家庭、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