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畸形,是保险公司拒赔的高频理由之一。很多南昌的家长在孩子刚出生时就买了重疾险,几年后孩子确诊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畸形等疾病,申请理赔时却被告知"先天性疾病属于免责范围,不予赔付"。
事实真是这样吗?先天性畸形拒赔就一定赔不了?
李晓伟律师团队最近代理的一起案件给出了答案:保险公司以"先天性畸形"为由拒赔100万,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真实案例:孩子确诊先天性心脏病,100万理赔款一分不给
某先生在儿子小某刚出生不久时,通过网络投保了某在线财产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保额50万元。此后连续四年续保,续保时保险责任扩展增加了特定疾病保险金50万元,总保额达到100万元。
2023年7月,小某因体检发现心脏杂音,前往北京阜外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主动脉瓣重度狭窄,随后在全麻低温体外循环下接受了Ross手术(心脏瓣膜手术),治愈出院。
某先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出具《理赔决定通知书》,以"所患疾病为先天性畸形,属于责任免除事项"为由,拒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和特定疾病保险金合计100万元。
孩子从出生就买了保险,连续续保四年,真出事了却以"先天性"为由拒赔。某先生无奈之下委托李晓伟律师团队起诉维权。
法院判决:免责条款不生效,保险公司全额赔付100万
法院审理后认为:
第一,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其对免责条款尽到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案中,保险公司仅以"产品能在线销售就说明符合监管要求"为由进行抗辩,但监管合规不等于事实上履行了提示说明义务。保险公司在诉讼中并未提交任何实际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的证据,法院认定免责条款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第二,"先天性畸形"是专业性极强的医学概念,普通人无法准确理解其范围。
法院指出,"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其内涵和外延非常复杂,普通投保人根本无法准确理解。对于这样的专业医学概念作为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更应当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第三,投保时孩子刚出生不久,并无任何确诊记录,不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形。
保险公司主张投保前孩子已患病,但小某投保时仅11个月大,没有任何确诊记录。2023年就诊时家属主诉"发现心脏杂音2年"只是主观描述,并非医学诊断结论,不能以此倒推投保时已确诊。
最终,一审判决保险公司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特定疾病保险金50万元,合计100万元。保险公司上诉后,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南昌家长注意:先天性畸形拒赔的三个关键认知
1. "先天性疾病"的定义非常专业,不是"出生就有"那么简单
很多先天性疾病在幼儿时期没有明显症状,甚至到十几岁、几十岁才被发现。保险公司条款往往表述宽泛,普通人根本无法准确判断什么算"先天性"。
2. 保险公司必须举证证明其对免责条款尽到了提示说明义务
根据《保险法》第十七条和《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通过网络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必须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责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并且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没有证据,免责条款就不生效。
3. 连续续保不等于提示说明义务一劳永逸
一年期保险产品的每次续保,保险公司都应当重新履行提示说明义务。特别是条款有变化时,更应当重新提示。
李晓伟律师团队介绍
立场纯粹:只代理投保人,不接保险公司案子
多学科会诊:团队涵盖医生出身律师、保险公司背景律师、前法官身份律师,从临床医学、保险实务、司法裁判三个维度交叉分析案件
全风险代理:前期零费用,成功后再收费
实战可验证:累计为客户获赔超6000万元,熟悉各级法院裁判思维
服务全国:全省各地案件均可代理,只要和保险拒赔有关,均可咨询委托
南昌及周边地区的投保人,如果遇到先天性畸形拒赔、重疾险拒赔、医疗险拒赔等问题,欢迎免费咨询。李晓伟律师团队可以免费评估案件,帮你分析胜算。
吉林新沃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