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上诉人杨某与被上诉人黄某系夫妻关系。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产生矛盾,杨某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后,杨某不服该判决,委托张永丽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杨某的上诉请求为: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双方离婚;对案件事实重新认定;并由被上诉人承担诉讼费用。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就离婚及相关财产、彩礼返还等问题进行协商。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一是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准予离婚;二是婚约财产(彩礼)及贵重物品(婚戒)的返还问题。杨某主张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坚决要求离婚,并愿意就彩礼等财产问题与黄某进行清算。黄某方面则对离婚及彩礼返还的具体金额和方式存在不同意见。双方围绕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附随的财产返还责任展开了激烈的沟通与博弈。张永丽律师在调解过程中,准确把握了双方的心理预期与法律底线,引导当事人从诉讼成本、时间精力及实际履行能力等多维度考量,促使双方从对立走向协商。
【裁判结果】
经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杨某与黄某自愿离婚;二、杨某一次性退还黄某彩礼6万元(该款项已当庭支付完毕),并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黄某返还婚戒一个(由杨某邮寄至黄某处);三、双方确认无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权,各人名下债务由各自承担;四、双方不再就本案发生其他任何争议;五、双方一致同意不在本调解书内进行事实认定;六、一审案件受理费13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0元,均由杨某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价值】
张永丽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调解策略与专业素养。面对离婚纠纷中复杂的情感纠葛与财产争议,她没有局限于单纯的庭审对抗,而是敏锐捕捉到双方希望尽快解除婚姻关系的共同诉求。她通过精准的法律研判,向当事人客观分析诉讼风险与时间成本,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在彩礼返还与婚戒处理等核心利益博弈中,张永丽律师制定了“当庭支付+分期邮寄”的务实方案,既保障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又最大程度减轻了委托人的履行压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高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张永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