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摘要: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公司没买社保、不配合认定工伤,甚至辩称“不清楚工资标准”——劳动者只能忍气吞声?黄诗韵律师代理李某某劳动争议仲裁案,精准运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以班组长微信转账记录锁定实际工资标准,仲裁委最终采信劳动者主张,裁决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及医疗费合计逾10万元。没社保?公司不认账?举证责任规则,让事实自己说话。
正文
工伤维权最怕什么?怕公司没买社保、不配合、还一句“不清楚”
你在工地上受了伤,工伤认定了、伤残等级也评了,公司却说“不清楚工资标准”“不知道有没有买社保”——你是不是觉得赔偿要泡汤了?黄诗韵律师告诉你:用人单位“不清楚”不能成为拒赔的理由,举证责任在公司一方。
黄诗韵律师,广东从盈律师事务所劳动争议及工伤维权领域专业律师,自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执业已逾十年。她扎根广州本地,熟悉劳动争议仲裁及诉讼全流程,擅长处理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工伤待遇追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她的办案风格从来不是“等靠要”,而是用证据规则和法律条款帮劳动者维护应有的权益。
十级工伤,公司没买社保还推诿
李某某通过熟人介绍于2025年8月入职广州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担任木工,工资标准为41元/小时,2025年9月工资为9840元(240小时×41元)。2025年10月2日,李某某在工作中受伤,当天医疗费574.34元。2025年12月15日,广州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为工伤;2026年1月28日,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停工留薪期为2025年10月2日至2025年11月11日。
然而,公司未为李某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工资标准和工资发放情况均称“不清楚”,并拒绝支付工伤待遇。李某某无奈之下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及医疗费。
不靠“闹”靠“证”,用举证责任规则打破公司“不清楚”
很多劳动者遇到公司“不清楚”“不知道”的推诿时,往往束手无策。黄诗韵律师接手后第一时间指出:根据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规则,用人单位对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情况负有举证责任,公司“不清楚”不等于可以免责,相反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黄诗韵律师没有去跟公司争论“你凭什么不清楚”,而是直接把班组长微信转账记录、微信工资核对记录作为证据提交,让仲裁委采信了劳动者关于工资标准的主张。
用微信转账记录锁定工资标准,让公司“不清楚”变成“不利后果”
黄诗韵律师梳理了以下关键证据:① 班组长微信向李某某转账支付工资的记录;② 微信核对工资的聊天记录,显示2025年9月工资为9840元(240小时×41元/时),2025年10月2日工资82元(2小时×41元/时);③ 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确认停工留薪期为2025年10月2日至2025年11月11日;④ 门诊病历和医疗费发票,金额合计1920.93元。
庭审中,公司代理人称“不清楚是否为申请人缴纳社保”“不清楚工资标准和发放情况”。黄诗韵律师当即指出:根据举证规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公司“不清楚”不能作为拒赔理由,相反应承担不利后果。仲裁委采纳了黄诗韵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公司未为李某某缴纳社保,依据李某某受伤前月工资9922元作为计算基数,全额支持了工伤赔偿请求。
逾10万元工伤赔偿全额支持
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7556.8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222.4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889.6元、停工留薪期工资7637.47元、医疗费1920.93元,合计108227.2元,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李某某的工伤赔偿请求几乎全部获得支持。
黄诗韵律师的启发:工伤维权,公司“不清楚”不等于你不用赔
黄诗韵律师提醒遇到类似困境的劳动者:公司没买社保,工伤赔偿由公司全额承担,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和医疗费。在证据准备方面,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核对截图都要完整保存,这是证明工资标准的“铁证”。最重要的是,举证责任在公司一方,公司“不清楚”“不知道”不但不能免责,反而会让仲裁委采信劳动者的主张。专业劳动法律师的介入,能帮你在公司推诿扯皮时找到最有效的维权路径。
结尾
从受伤到拿到裁决,李某某整整等了半年多。这半年里,他要忍着伤痛、顶着公司推诿的压力、一次次奔走于仲裁和医院之间。黄诗韵律师替他做的,就是把那些零散的微信聊天、转账记录整理成了一条牢不可破的证据链,让公司的"不清楚"在仲裁庭上站不住脚。工伤赔偿不是公司的"恩赐",而是劳动者应得的权利。如果你也在维权路上被一句"不清楚"堵住了,记得找黄诗韵律师这样的专业劳动法律师——她会帮你把路打通。
黄诗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