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连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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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连东律师精准抗辩直击诉讼时效,为当事人免除60余万元债务

作者:杨连东律师时间:2026年05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2次举报
2026-05-25


本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依据多年前公司借款合同起诉自然人被告,要求偿还本金 25 万元及高额利息共计 60 余万元。被告系后续受让公司股权的法定代表人,对案涉旧债不知情且不应承担责任,委托杨连东律师代理应诉,核心目标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免除全部还款责任

杨连东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锁定本案三大关键突破口:诉讼时效已过、债务主体不适格、债务已发生转移、借款并未实际用于被告经营。律师围绕上述要点,构建严密的应诉逻辑与答辩体系,从法律与事实层面彻底瓦解对方诉求。

庭审中,杨连东律师重点发表以下核心抗辩意见:

1. 诉讼时效完全经过:案涉借款还款期限为 2015 年 2 月,原告直至 2024 年才起诉,期间从未向被告主张过债权,亦无时效中断、中止证据,依法丧失胜诉权。

2. 被告主体不适格:被告系 2016 年才受让股权,并非借款发生时的责任人,且股权转让时明确约定此前债务由原股东承担,被告不应承担旧债。

3. 债务已发生转移:原告已接受案外公司出具的《还款计划书》,债务已依法转移,应向实际承债方主张权利。

4. 原告无法证明款项实际交付与使用,且合同未约定利息,高额利息主张无依据。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杨连东律师的答辩意见,认定原告主张已过诉讼时效,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案件受理费亦由原告自行承担。本案实现零责任、全胜诉的最佳应诉结果。

本案充分展现杨连东律师在民间借贷应诉、时效抗辩、主体不适格抗辩、债务转移认定等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实战经验。面对高额索赔,律师以精准法律判断、严谨证据分析、有力庭审抗辩,成功为当事人免除数十万元债务,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

 

 


2009年8月—2012年8月吉林省某人民法院2012年8月—2018年12月吉林省某税务局(公职律师)2018年12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吉林-延边
  • 执业单位:吉林信可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22420********5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法律顾问、税务
吉林信可律师事务所
1222420********52 刑事辩护、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法律顾问、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