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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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恒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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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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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妍律师代理卢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获赔

发布者:王金妍律师|时间:2026年09月14日|分类:交通事故 |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某年8月6日清晨,71岁的卢某在某市某区某路人行横道路段,因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由北向南通行时,与梁某驾驶的某AXXXXX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卢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某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卢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梁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卢某被紧急送医,诊断为左前臂皮肤挫裂伤、右腕关节肿胀畸形、双膝皮肤挫裂伤、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及右桡骨远端骨折。入院后,卢某接受了左侧慢性硬膜下血肿钻孔引流术,术后逐渐恢复。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卢某委托王金妍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在卢某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作为弱势群体的老年行人,应如何依法划分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比例;其二,卢某的多处伤情是否构成伤残,以及相应的护理期、营养期、误工期和残疾赔偿金等具体金额应如何依法计算;其三,卢某的伤情具备进行精神损伤类鉴定的条件,若进行鉴定有较大可能再评定为十级伤残从而增加赔偿金额,但考虑到鉴定周期较长,如何在“争取更高赔偿”与“快速拿到赔偿款”之间做出最符合当事人利益的策略选择。

 

【裁判结果】

诉讼过程中,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卢某的伤残等级及三期进行了专业鉴定。结果显示:卢某左侧额颞顶部硬膜下血肿经钻孔引流术治疗,构成十级伤残;右桡骨远端骨折经保守治疗后,遗留右腕疼痛及关节活动部分受限,功能丧失达2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据此,卢某两处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基数比例按12%计算。在明确鉴定结果后,王金妍律师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决定放弃精神损伤类鉴定以缩短维权周期。开庭前,律师与梁某及某保险公司展开多轮积极协商与调解。最终,各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成功为卢某争取到近9万元的赔偿款,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律师价值】

王金妍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专业判断与策略制定能力。面对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不利局面,律师精准把握机动车与行人交通事故的赔偿规则,通过申请司法鉴定,成功锁定两处十级伤残的结果,夯实了索赔基础。同时,律师充分倾听客户诉求,在“追求更高赔偿”与“快速获赔”之间做出最优策略选择,果断建议放弃耗时较长的精神损伤鉴定。在庭前,律师积极与对方及保险公司斡旋谈判,最终高效促成调解,为七旬老人争取到近9万元赔偿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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