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宝律师
周小宝律师
山东-威海专职律师
15065189269查看服务地区

欢迎东城区地区用户来电咨询(服务时间:00:00-23:30)

咨询我
00:00-23:30

周小宝律师成功为涉嫌失火罪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发布者:周小宝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02日 150人看过 举报

2026-04-02

律师观点分析

2026年2月28日,山东剑琴律师事务所周小宝律师接受赵某父亲委托,为赵某涉嫌失火罪一案提供全流程刑事辩护,凭借专业高效的辩护工作,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6年2月21日,赵某因在山中庙宇上香被认定涉嫌失火罪,后被羁押于荣成市看守所。接受委托后,周小宝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多次会见赵某核实关键细节,亲赴案发现场实地勘察环境,全面梳理研判案件证据,精准把控案件核心争议点。

在本案审查批捕关键阶段,周小宝律师紧扣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紧紧围绕案件事实与在案证据,先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两份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角度,详实论证赵某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的法律依据与事实理由。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慎审查后,于3月9日对赵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于同日予以释放。

此次辩护充分彰显审前辩护的重要价值,既展现了周小宝律师扎实的刑事辩护专业素养,也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审慎办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


周小宝律师,联系电话:15065189269,中共党员,威海专职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剑琴律师事务所;周律师毕业于211高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威海
  • 执业单位:山东剑琴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020********85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山东剑琴律师事务所
1371020********85 刑事辩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