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26年2月28日,山东剑琴律师事务所周小宝律师接受赵某父亲委托,为赵某涉嫌失火罪一案提供全流程刑事辩护,凭借专业高效的辩护工作,成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6年2月21日,赵某因在山中庙宇上香被认定涉嫌失火罪,后被羁押于荣成市看守所。接受委托后,周小宝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多次会见赵某核实关键细节,亲赴案发现场实地勘察环境,全面梳理研判案件证据,精准把控案件核心争议点。
在本案审查批捕关键阶段,周小宝律师紧扣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紧紧围绕案件事实与在案证据,先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两份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角度,详实论证赵某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的法律依据与事实理由。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慎审查后,于3月9日对赵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当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于同日予以释放。
此次辩护充分彰显审前辩护的重要价值,既展现了周小宝律师扎实的刑事辩护专业素养,也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审慎办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
周小宝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