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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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离婚时的共同债务是怎么划分偿还的?

作者:赵倩律师时间:2023年05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7次举报

       天灾与人祸都是我们不想遇到的,但如果真的碰到了我们应该学会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现了债务纠纷,夫妻之间应该如何偿还呢?

  网友咨询:
  未离婚时的共同债务如何划分偿还的呢?

  律师解答: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律师补充: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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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倩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以来,专注于提供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服务,熟知民商事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昆明
  • 执业单位: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30120********75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