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京师上海律所在二层上海厅举办了《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律师刑事业务发展》专业讲座。此次讲座为京师上海律所刑委会“刑事基础技能培训”第三期,由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京师上海律所刑事案件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兰跃军律师担任主讲。
京师上海律所权益合伙人、京师上海律所刑委会主任张建飞,京师上海律所刑委会副主任、京师(全国)刑委会理事王琦,京师上海律所执业律师、青年刑事辩护律师虎喜红作为与谈嘉宾出席本次讲座。京师上海律所权益合伙人杨越律师担任主持人。
兰跃军律师围绕《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律师刑事业务发展》,从历年《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与修改对律师刑事业务的影响,以及《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与律师刑事业务的展望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
他系统介绍了1979年《刑事诉讼法》的通过及1996年、2012年、2018年的三次修改,并对比分析律师定位和律师业务随着《刑事诉讼法》制定与修改而发生的变化,例如律师业务逐渐从仅限审判程序拓展到了侦查、起诉等各阶段。同时,他还根据现行法律制度存在的一些局限性,对《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提出了展望,期待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刑事辩护律师拥有更明确、更充分的权利范围。
精彩分享结束后,三位与谈嘉宾也轮流发表了对《刑事诉讼法》修改和律师业务发展的思考。
张建飞律师表示,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受到经济基础的制约,其修订也应顺应时代发展与社会变化,他鼓励刑辩律师们积极拓宽视野,积累实务经验,做到既熟悉法律法规,又充分掌握办案技巧,针对《刑事诉讼法》修改提出自己的合理建议。
王琦律师谈到,我国目前的刑事诉讼制度有充分意义和价值,但与此同时,我国刑辩律师在办理刑事业务时也会遇到一些问题和阻碍,他还针对其中的突出要点一一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虎喜红律师认为,《刑事诉讼法》是律师在办理刑事业务时的主要法律依据,其历年修改对律师而言也是有利的,但仍然希望今后《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能够进一步落实律师的辩护权利,保障律师合法合规进行辩护。
最后,到场律师还围绕《刑事诉讼法》修订及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交流,由嘉宾们耐心答疑解惑。
本次讲座让律师们对《刑事诉讼法》的历年修改及对律师业务的影响有了更为系统的认识。今后,京师上海律所刑委会将继续开展刑事基础技能培训、精细化辩护研讨会两个板块的专业活动,帮助律师增强理论储备,拓宽专业视野,更好地开展刑事辩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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